为进一步加强对在我省设置的省外普通高校海南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办学行为,,经检查合格者,准予继续招生;不合格者,将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责成主办学校停止招生或撤销函授站。
据了解,依照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检查各函授站一年来履行职责及实施函授教学的主要情况,包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学生到课、违纪处理情况等。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函授站上报材料和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察看办学条件、查阅教学资料、重点提问等方式抽查。经检查合格者,准予继续招生;不合格者,将视其情况给予限期整改、责成主办学校停止招生或撤销函授站。
此外,违反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的;主办学校派遣主讲教师少,面授学时严重不足的;教学管理不规范,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社会声誉较差的;连续两年不招生,或近三年内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或超出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进行其他违规办学活动的;违法或违反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省教育厅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函授站招生或通知主办学校撤销该函授站。